医保知识问答(二)
分类:
医保政策
作者:
李响
来源:
医保科
发布时间:
2024-01-02
医保知识问答(二)
7、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及计算方式?
职工医保:
全年起付线为300元(全年累计够300元后不再扣除起付线费用),在职职工按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50%报销,退休职工按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60%报销,全年最高累计可以报销3000元。
举例:在职职工张先生2023年第一次在我院门诊检查、开药花费900元,其中乙类个人自费金额30元,丙类金额50元,起付线300元,普通门诊报销计算方式如下:(900-30-50-300)*50%=260元;2023年第二次门诊检查等花费800元,其中乙类个人自费金额20元,丙类金额30元,起付线为0元,计算方式如下:(800-20-30)* 50%=375元;以此类推,全年累计报销最高达3000元。
城乡居民医保:
普通门诊报销无起付线,报销比例为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60%,全年累计报销最高为430元,计算方法同上述职工医保。
8、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及报销政策?
职工医保:
恶性肿瘤放化疗、白血病放化疗、血友病、透析、器官移植按照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90%报销;慢性病、白血病非放化疗、大病的辅助治疗、内分泌治疗、镇痛治疗等疾病按照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75%报销。
城乡居民医保:
恶性肿瘤放化疗、白血病放化疗、血友病、透析、慢病的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(未成年人)、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(未成年人)、癫痫(未成年人)、康复治疗(未成年人)按照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80%报销;其他大病的辅助治疗、内分泌治疗、镇痛治疗、白血病非放化疗、慢病按照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70%报销。
符合报销政策的门诊慢特病报销无起付线,在医保报销定额内直接用“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”乘以报销比例计算。
上一页
上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