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药价格自查制度
分类:
便民服务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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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20-08-25
一、加强收费管理工作,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政策和《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》的相关规定进行医疗服务收费。
二、根据价格管理规定,医院各种收费项目全部纳入微机管理,做到项目齐全、价格准确、调整及时。任何科室和个人无权定价。
三、加强一次性医用材料的收费管理,不超范围收费,符合收费范围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,严格按照进价加价率的规定执行,不许违规加价。
四、每月不定期到病房了解掌握价格工作的运行情况,抽查出院患者病历,对所发生的费用逐项进行核查,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法。
五、定期抽查药品采购供应制度的执行情况,药品价格与《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》一致。
六、违反价格规定造成的损失及罚款,均由违规者承担全部责任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。